学生处是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职能机构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年度、学期、月、周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二、在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学校各处室配合,按《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(修订)》规定,实施学生全面素质教育。
三、制定学校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,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,督促各教学班级负责实施。
四、对各教学班级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或监督,把握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总体方向,统一大家的思想。
五、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,协同有关部门或直接做好招生、新生入学教育、军训、毕业教育、就业指导、毕业生推荐就业和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。
六、审核班主任提名人选,报学校任命。制定班主任工作规范,做好班主任岗前培训与经验交流,对班主任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与考核。
七、负责组织召开全校性学生大会或学生家长会议。
八、负责管理学生的操行和档案,提出学生毕业、结业、肄业以及休学、退学、转学、处分的处理意见,办理学生休、转、退、复学手续等,按《广东华文航空艺术职业学校学生操行评定》的要求,审批各系(部)学生操行的等级,审批各教学班级毕业生的鉴定等。
九、负责学生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困难学生补助以及国家助学金的审核、公示、申报等工作。
十、发动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,指导校团委、学生会工作等。
十一、配合后勤资产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分配及学生住宿期间的纪律管理。
十二、配合教育管理部门做好教学外围管理。
十三、配合保卫、总务、医院等各后勤部门,做好学生后勤保障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